第3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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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她从头凉到脚的是,亲他的面具似乎不管用了。 他自上而下地俯视着她,眼洞后的目光没有任何波澜,似乎无动于衷。 “……” 她忍不住在心底骂了一声,这也能生出抗性? 恐惧是冰冷的铅块压迫在她的胸口,可能因为紧张过度,她甚至听见了尖利的白噪音。 这时,她注意到了他的脖颈,苍白、淌着汗水的皮肤上一条青筋微微凸起,如同一条暴怒、颤动的蛇—— 薄莉不假思索地亲了上去。 那是她第一次亲他裸露在外的皮肤。 他像被毒虫蜇了一下,猛地松开了她。 薄莉瘫倒在地,大口呼吸着。 她闭上眼睛,满头大汗,心脏在胸腔内剧烈跳动,几乎令她的喉咙感到疼痛。 又选对了,她真是天才。 就是她好像形成了某种古怪的条件反射,遇到威胁就想亲他。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他也形成了类似的条件反射——被她亲吻,就会放弃杀她。 薄莉说不出这两种条件反射,哪一种更加病态。 也说不出,他们之间是谁受制于谁,又是谁在驯化谁。 第15章 不管怎么说,她终于洗到热水澡了。 酒馆的浴室比她想象的大,浴缸里洒了香水,散发着浓烈的薰衣草香气。 旁边摆放着各种洗浴用品——香皂、头油、海绵、毛巾、洗脸巾、梳子、雪花膏和科隆香水。 薄莉用海绵抹香皂,足足搓洗了一个多小时,才从里面出来。 这是她穿越以来,第一次有种毛孔通畅的感觉,浑身上下仿佛轻了三斤。 她一边用毛巾擦拭湿发,一边琢磨着,怎样才能让埃里克也去洗个澡,回到房间后,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。 她早已习惯他的神出鬼没,没有多想,只希望他半夜不要又拖一个人回来。 说起来,她终于看到了这具身体的相貌。 跟现代的她很像,甚至可以说一模一样——她爸爸是法国人,她遗传了他的高鼻梁、深眼眶、白皮肤,以及鼻子上几点不明显的浅褐色雀斑。 唯一的区别是,现代的她是黑发,这具身体是红发。 ——确切地说,是姜黄色。 只是某些光线下,会呈现出浮艳的红色。 薄莉大概知道,这具身体为什么要女扮男装了。 红发人,尤其是红发女性,一直饱受歧视。 契诃夫的小说里,甚至明确写到,“红发女人狡猾,虚伪,恶毒,阴险”。 尽管这句话的讽刺意味居多,但确实证明了当时对红发女性存在诸多偏见。 薄莉始终不知道,原主的母亲为什么要把原主打扮成男孩。 但她愿意相信,这是一种保护,而非重男轻女。 之前买的裙子都被铺在床上。 薄莉顺手拿起一条印花裙子,换在身上。 她的头发很短,还没到耳朵,但换上裙子后并不显得违和,反而显出几分利落的野性。 戴上粗呢女帽,在下巴绑上系带,薄莉觉得就算自己现在走出去,也不会有人发现,她是住在这里的“克莱蒙先生”。 这个时代,不是没有女性公开穿男装,但都是在剧院或马戏团表演的艺人,上不了台面。 真正的淑女是不会穿裤子的。 对她们来说,裤子仅存在于裙底之下,是绝对的隐私与禁忌。 穿裤子,就好比当众裸露大腿,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会把自己衬裤露出来。 观众爱看男装丽人的表演,也是因为如此。 台上的女性,自以为衣冠整齐,成为了女性化的绅士。 实际上,在台下观众的眼里,她早已是不着寸缕。 可惜埃里克不在这里,不然她真的很想试探一下他对女装的态度。 在此之前,他只知道她是女孩,并没有看过她穿女装的样子。 也许,她的吻对他的作用微乎其微,就是因为她没有换上女装? 薄莉恨自己看完《歌剧魅影》的小说后,没有把这本书缓存下来,而是顺手删掉了。 不然这时,她可以拿个笔记本,一边看一边整理原著的细节,最好顺手写个攻略出来,以防某天记岔了某个细节,不幸死在埃里克的手上。 不对。 谁说没有原著,就不能写攻略呢?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待多久。现在,她还记得原著的细节,但是一年、两年、五年……十年后呢? 谁知道那时候她还能不能记住? 想到这里,她立即拉开客房书桌的抽屉,翻到一个空白笔记本,用钢笔写了起来。 她不担心埃里克能看懂——他再聪明,会的语言再多,也不可能看懂简体字。 简体字的来源复杂,尽管现在已经有了雏形,但距离现代的简体字,还缺乏上百年的演变与革新。 除非他再找一个华人,一个字一个字给他解读,否则靠自己读懂的概率为零。 薄莉先是写下了原著的剧情梗概,又标注了原著跟音乐剧、恐怖片的剧情差异,最后告诫自己: 如果他要杀你,化解危机的最好办法是,亲吻、拥抱,以及任何肢体接触。 她思考片刻,继续写道: 一、现在是1888年10月下半旬,迄今为止,你还没有见过他的长相,但不管他长什么样子,都不要害怕他的长相,也不要露出震惊、厌恶的神情,否则会发生非常恐怖的事情。